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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报告作假可以告吗

2018年9月30日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qzzsxsls.com/

对尸体进行检查是确定死者死因的重要手段,尸检机关进行尸检时,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出具检查报告,尸检检查由于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的,很少会出现作假的情况,那么尸检报告作假可以告吗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尸检报告作假可以告吗

如果死者家属对尸检报告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要求重要进行检查,如果重要检查后发现前次检查是作假的,可以起诉检查机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第二百四十三条刑事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需要送上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复核时,应当送鉴定物和对比样本、原鉴定书或者检验报告,并说明提请复核的原因和要求。

第二百四十四条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医疗事故尸检程序是怎样的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

三、医疗尸检应注意的问题

1、医疗尸检的时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北京市关于尸体解剖检验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因此,医患双方应该及时决定是否进行尸检,以便给尸检机构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从而及时进行尸体解剖。另外,由于决定医疗尸检的权利在于患者家属,不论家属是否同意医疗尸检,都应具有书面签字的文件,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患者家属没有进行同意或不同意的签字,应该视为患者家属放弃了医疗尸检。

2、医疗尸检的性质:医疗尸检指的是《解剖尸体规则》中规定的病理解剖,其目的就是明确死亡原因,同时也对临床诊断进行印证。

需要强调的是,尸体解剖仅能对死亡原因进行判定,解剖结果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时的重要参考内容,对诊治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或过错,不能做出倾向性或结论性的意见,这超出了尸体解剖工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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